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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5月实施!陕西省养老机构原则上不得收取会员费
2025-04-11 17:47:00
保障老年人权益,防范资金风险。4月11日,西西新闻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民政厅近日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原则上不得收取会员费,并对预收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管理和规定。《办法》自 2025 年 5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明确预
《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2025-04-13 22:08:00
【来源:榆林日报】4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规范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由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按条目式列出,明确了政策依据、预收费类型、存管要求、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