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证应该去 公证处。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办理公证时,应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具体来说,您可以选择以下地点进行公证:
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
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
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
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则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建议在前往公证处之前,先通过电话或官方网站咨询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