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的步骤如下: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申请。
法院会依法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撤诉条件,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即告终结;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案件将继续审理。
撤诉申请一般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且需要原告亲自在法院制作笔录。
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判之前。
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且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撤诉后,若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新的起诉理由,一般不能再次起诉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总结来说,离婚撤诉需要原告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申请,并说明撤诉的理由和意愿。法院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作出相应的裁定。撤诉成功后,案件即告终结,原告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再次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