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煤炭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原则上签订地为“大连”,有利于在产生纠纷时保护己方利益。
若对方强势,可争取在对方所在地签订。
需填写规范,如收到基、空干基、干燥基等,确保指标明确,避免争议。
考虑热值与水分、灰分的关系,确保合同安全执行。
尽量选择有利的检验机构,如基地所在地商检水尺、化验为准。
选择有公信力的检验机构,如SGS、上海赛孚、秦皇岛商检等。
明确费用承担方,检验委托方尽量选择己方。
尽量不要签订涉及拒收的条款,可表述为“双方协商解决”。
首付款原则上不低于货款总额的80%。
明确付款方式、时间。
违约责任必须填写清晰,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由于煤炭市场不稳定,需标注合同有效期限。
超出合同期限,双方须另行协商。
合同以传真形式签订时,须在合同中注明,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须填写清楚,便于物流人员进行相关作业。
双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明确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免责的情况,如海运中的运输风险。
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包括法人组织的资格证明和注册资本。
对自然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通过调查其单位、家庭、朋友、邻居等获取信息。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合法。
明确煤炭的供应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
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以及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在特定情况下,明确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煤炭合同的风险,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项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