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人时,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保险公司会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并对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会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辆定损清单
修理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等。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在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并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确定赔偿金额。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赔偿给受害人。
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包括:
撞人的治疗费(非报销药品除外)、误工费、护理费在1万元以下的部分
车辆损失由交强险全部承担
如果构成伤残,则由交强险的10万元死亡补偿和伤残补偿金支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建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案并严格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完整资料,以确保理赔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有异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