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退役金) 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的计算方式是基于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的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以及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再加上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的全额。此外,退役金还会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增加。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果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退役金的发放从退出现役的下年度1月1日开始,并且每月10日发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并且会有一笔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费。
综上所述,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是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发放的,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帐户,并且有明确的发放标准和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