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自首的去向有以下几种选择: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受贿行为。如果受贿者选择自首,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申报是最常见且可靠的方式。
若受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投案。在立案前主动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构成自首。
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负责人员投案自首。这种方式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希望减轻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或因病、伤等原因无法亲自投案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投案。这种方式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到场,但愿意主动交代罪行的情况。
综上所述,受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上几种方式进行自首。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准确无误地陈述自身所犯下的罪行,并提供详细的相关信息。自首情节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因此建议尽早向相关机构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