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1964老兵什么待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30:46    

1964年的老兵待遇情况如下:

老年生活补助

对于1964年以前出生的退役老兵,如果他们属于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那么他们的老年生活补助标准已经提高,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

按月生活补助

年满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可以按军龄计算,每年军龄每个月领取25元生活补助。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从2011年8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给10元生活补助,自2014年10月起涨至每人每月15元,自2015年10月起涨至每人每月20元。

荣誉与尊重

农村年满60岁以上的退伍兵可以获得荣誉表彰,包括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其他福利待遇

退伍兵在医疗方面享有优先权,一些地区还为他们在医院设立了专用病房,并提供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一些地区为退伍兵提供住房优惠和住房补贴,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

退伍兵的子女在教育方面享有优先权,政府为他们的子女提供教育补贴和学费减免等福利。

政府还为退伍兵提供养老保障,包括养老保险计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如敬老院、福利院等。

基础养老金和兵龄补助

年满60岁的老兵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虽然数额不大,但提供了最基本的经济保障。

每年的兵龄对应一定金额的补助,具体金额因地区政策而异。

高龄补助

对于年纪较大的老兵,国家特别设置了高龄补助,标准因地区而异。

综上所述,1964年的老兵可以享受多方面的待遇和保障,包括老年生活补助、按月生活补助、荣誉与尊重、其他福利待遇(如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基础养老金、兵龄补助和高龄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福利可能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