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公民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等。
公民履行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旨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等。
宪法的实施需要国家机构、公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宪法监督制度确保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得到遵守和执行。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宪法的修改和宪法日的重要性等方面。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并推动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