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委托书需要以下手续:
自然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法人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例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
明确双方信息、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
若涉及转委托,需提供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公证条件会予以受理,并进行材料审查。
经过审查满足公证条件,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员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注意事项:
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非有特殊情况。
委托书的内容应真实、合法,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委托期限和权限要明确具体,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也要说明。
以上手续和材料适用于公民个人和法人的委托书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公证处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