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小车报废的补贴标准主要依据车型、排量和车辆使用年限等因素。以下是具体的补贴标准:
7,000元。
1.35升及以上排量:18,000元。
1升至1.35升排量:10,000元。
1升及以下排量和专项作业车:6,000元。
6,000元。
9,000元。
13,000元。
18,000元。
18,000元。
重型载货车:18,000元。
中型载货车:13,000元。
轻型载货车:9,000元。
微型载货车:6,000元。
大型载客车:18,000元。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
对未达到车辆报废年限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进行报废的,按照提前报废时间和车辆类型给与1.0万元--4.5万元的报废补贴。
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按照提前报废时间、报废车辆类型和新购车辆类型分别给与3.5万元--11万元的报废更新补贴。
更新购置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提前报废时间、报废车辆类型和新购车辆类型分别给与4.5万元--14万元的报废更新补贴。
建议车主在报废车辆前,先与当地车管所核实最新的补贴政策,以确保能够获得应有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