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种类主要包括 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
管制:限制一定自由,不予关押,实行社区矫正。
拘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附加刑包括:
罚金: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
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刑罚性处置措施也可以适用于某些情形,例如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这些刑罚种类和分类构成了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旨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并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