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雇员是 非国家公务员或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他们由人民法院招录并用于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包括书记员、档案员、行政和总务管理、受案登记和送协理人员、司机等岗位。这些雇员并不享有国家公务员的编制和待遇,但通常会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的待遇标准。
司法雇员的招录通常需要经过统一的考试,并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或由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司法雇员没有编制,但他们的待遇和保障通常比临时工要好,并且享有一定的职业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法院雇员是一种非编制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法院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辅助角色,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