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面积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共有份额:如果老房子是共有产权,分配时应根据各共有人的份额进行分配。
协商一致: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方式,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使用贡献:在分配老房屋时,可以考虑各共有人的使用贡献和翻新维护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特殊群体:对于孤寡老人、残疾村民等特殊群体,可能会有特殊的照顾政策。
家庭内部协商:家庭成员应共同商议,根据各自需求和对家庭的贡献合理划分宅基地的使用范围、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