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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分的都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9:16    

被扣分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扣12分的行为

酒后驾驶

肇事逃逸

未挂故意遮挡号牌

高速逆行倒车掉头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扣6分的行为

不避让校车

占用应急车道

违反交通信号灯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3分的行为

逆向行驶

不按规定超车

违反标志标线指示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的行为

借道超车

开车打电话

未系安全带

不按规定停车行车

不按规定会车

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扣1分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这些行为根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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