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是指 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通俗来说,由于种种原因(例如供电企业没有装表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等),终端用户的电费没有直接交给供电企业,而是交给了转供电主体。
转供电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商业综合体
2. 产业园区
3. 物业
4. 写字楼
5. 集贸市场
6. 农业项目等
转供电终端用户则包括未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单路立户条件的用电主体。
转供电行为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等,转供电主体不得以此作为盈利手段,有转手“卖电”行为是被禁止的。
综上所述,转供电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由其他主体代替电网企业向终端用户提供电力的行为,旨在保障电力供应的同时,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电费的合理收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