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变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公积金的缴存额度和缴存基数通常随着工资的调整而调整。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当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具体流程包括: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后,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账户随之取消,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名下。
单位在合并、分立或更改名称时,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流程包括: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合并、分立或更名手续。
单位若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会的,应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以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存额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提供以下要件材料: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转移流程包括:
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建议:
职工在变动工作时,应及时与原单位联系,确保住房公积金顺利转移。
单位在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