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交税的方式主要 取决于其经营规模、财务制度以及税务管理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税方式:
对于营业额难以准确计算的纳税人(如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会采用定期定额的方法,即由纳税人自报一定期限内的营业额和利润额,税务机关根据核定的额度进行税款缴纳。
纳税人根据其账簿所反映的经营情况,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税款,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这种方法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的纳税人。
对于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根据其生产设备、生产能力、从业人员的数量以及正常条件下的生产销售情况,查定产量、销售量或销售额,并依率计征税款。
适用于经营小百货和单项品种的纳税人,在购进商品后需持进货凭证和扣税证到税务机关报验,税务机关在商品上印(粘)标记后计算税款。
由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纳税人应纳的税款,并代缴国库。例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某些单位代理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办理税款计缴,代理人需履行代征、代缴税款义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并到开户银行解缴税款。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账册凭证完整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写税收缴款书,并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对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需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提供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经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并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无建帐能力或帐证不健全的固定业户,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款。实际营业(销售)额与核定额相比升降幅度在20%以内的,仍按核定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超过20%的,按实际营业(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
商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交税方式,并严格遵守税务法规,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税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