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类型的企业通常不能申请破产:
作为自然人经营的企业形式,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同样作为自然人经营的企业形式,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组成的合伙组织,也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这些企业不适用有限责任承担债务,因此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此外,如果企业得到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团体或个人的资助,或者债务人在取得担保后能在六个月内清偿债务,这些情况下企业也不适用破产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更新,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