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下是立户的一般流程和所需材料:
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申请人书面报告。
《户口簿》及复印件。
个人或单位的《房产证》及复印件。
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
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立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