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原值的计算方式如下:
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建议
现金出资:直接使用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合理税费作为股权原值。
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确保获取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非货币性资产价格,并加上相关税费。
无偿让渡:确定合理税费,并加上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
转增股本:仅适用于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股东,将转增额和相关税费相加。
其他情形: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保按照其规定合理确认股权原值,以避免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