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失信名单的标准与程序如下:
欠款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欠款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欠款人违反限制消费令。
欠款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具体步骤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欠款事实存在。
法院审理后作出要求欠款人还款的生效判决。
在判决生效后,如果欠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欠款人存在上述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失信名单
通过调查、咨询律师等方式确认老赖的身份和违约情况。
将老赖的情况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合同、欠款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法院将老赖的信息录入失信名单,并公开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建议
合法途径:确保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避免使用非法手段。
证据充分:在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提高成功率。
及时申请:在判决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避免错过申请时机。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将欠款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