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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7:13    

动迁的办理流程如下:

用地单位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拆迁人)需取得征地及规划等批准文件。

经申请后,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拟定和报批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拟定拆迁实施方案,并经过报批和公布。

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审核和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审核通过后核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若未达成协议,区县建委将裁决。

拆迁实施阶段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腾空房屋。

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提起诉讼。

拆迁许可证续期

若拆迁人需延长拆迁期限,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

建议: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办理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被拆迁人应关注拆迁公告内容,及时与拆迁人协商补偿事宜,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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