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合同类型:
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如DB、EPC及类似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等。
分包分供合同:包括专业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周转物资租赁合同、咨询服务合同、运输仓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其他分包分供合同等。
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
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平行管理合同:涉及多个承包方共同管理一个项目的合同。
框架采购合同:涉及长期或大型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招标时确定,后期不再调整。
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
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
勘察合同:针对工程项目的地理环境、工程状况及其他关键因素进行深度调查、科学分析及评估的合同。
设计合同: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工作而签订的合同。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工程合同可能同时属于多个分类。例如,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既可以是总包合同,也可以是固定总价合同。在选择工程合同类型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的需求以及管理要求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