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环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
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不适用于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
适用于企业工作场所噪声限值的确定。
这些标准规定了不同场景下的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旨在保护人群健康和环境质量。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来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