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在填写相关文件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被委托进行质量检测或检验的工程名称。
工程进行的地理位置。
相关的质量监督或检验编号。
包括见证送检、普通送检、监督抽检等。
如果有的话,需要说明对检验结果的信息保密要求。
样品的当前状态,如正常或异常。
对样品的处理意见,如委托处理或试毕取回等。
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例如建筑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颜色和外观检查等。
进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或规范,如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等。
委托单位的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检验单位联系。
如有其他特殊要求或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请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填写上述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