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落户需要以下手续:
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当地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
如犯罪记录、欠款等。
包括有效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社保和个税证明等。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并到原籍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
到淄博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办理完暂住证后,到淄博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成功后,到当地公安机关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此外,如果是通过购买商品住房落户,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迁入申请
社区民警意见
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如果是积分落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积分指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书面承诺。
如果是人才落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
引进入员的学历证书
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
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