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钱没有打欠条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回欠款:
首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进而解决纠纷。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快捷,省时省力。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以下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
通话录音: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同时,录音证据应当真实完整,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
转账记录: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的,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聊天记录: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特别是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人见证了借款事实,并且愿意作证,那么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支付令容易失效,从而转入诉讼程序。
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可以尝试通过补充出具借条来证明借钱的事实。如果没有补签欠条,也可以由借款合同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来提起诉讼。
除了上述证据之外,还可以寻找其他间接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帮助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通过协商、收集证据、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追回欠款。建议尽早采取行动,并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