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通常指的是 个人或家庭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上的困境,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具体来说,生活困难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没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地方居住,家庭负担较重,没有经济来源,孩子读不起书,老人看不起病。
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导致生活无法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
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惨重,或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虽然个人或家庭在离婚后收入降低、生活质量下降,但能够依靠自己维持基本生活的,不属于生活困难。
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也会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离婚时,如果一方没有住房,也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帮助。
综合来看,生活困难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涉及物质生活、健康、家庭支持等多个方面。为了更准确地界定生活困难,需要综合考虑个人或家庭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社会支持系统等。在法律层面,如《婚姻法》中提到的“生活困难”,通常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