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遇审核办结;
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且失业后申领没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