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批《北京市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启动。北京市档案局面向博物馆、图书馆、个人等征集一批反映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或具有鲜明北京特色的档案文献。
北京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保管的档案文献均属于申报范围,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方志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也属于申报范围。
市档案馆明确,申报档案文献应权属清晰、保管状况良好、历史文化价值突出,同时在形成时间、主题内容、形式风格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具备系统性、完整性和稀有性。
值得一提的是,申报的档案文献应是独一无二的、稀有的,为大量同类文献中的少数遗存品;在同类题材中或在形态方面显示出高度的系统性,能完整地反映某一主题内容,或完善度较高,没有更改或损坏、章节或页面缺失、部分遗失等。至于其记录的内容,可以是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教育、艺术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事件、活动、工程等。
未来,市档案局将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按程序组建评审专家组,认真开展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评审工作,适时公布结果。
另外,各档案部门要借助申报契机,加大档案文献遗产宣传力度。各区档案局要深入挖掘档案文献资源,特别是要加大对本区机关、企业以及博物馆、图书馆、方志馆等单位保存的档案文献资源的挖掘力度;严把质量标准、严控遴选数量,真正把一批价值高、影响大、代表性强的档案文献推荐上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