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不动产登记
“都市圈通办”服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长春都市圈”建设战略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长春市与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都市圈通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长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为核心,通过建立不动产登记“都市圈通办”机制,实现两地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受理、协同办理,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让群众和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为长春都市圈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业务范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春市与吉林市开通不动产登记“都市圈通办”业务。涉及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存量房个人住宅及非住宅买卖、商品房买卖(全款)、企业及个人抵押权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
三、办理方式
群众和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到长春市或吉林市的任意一个不动产登记“都市圈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将转交属地机构按照规定完成审核、登簿等工作,最终办理结果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便捷送达”的服务模式。
四、后续拓展计划
为进一步扩大长春都市圈不动产登记覆盖面,惠及更多区域的群众和企业,长春市将在与吉林市成功合作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与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及周边外县市区的沟通协调,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陆续签订“都市圈通办”协议,将服务延伸至更多都市圈成员,持续提升长春都市圈不动产登记服务一体化水平。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88770087。
特此通告。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4日
◆来源: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