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新闻网】
4月11日,西安市教育局通报阎良区2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
张某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蓝波湾步行街旅行社2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阎良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24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涂某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新世纪商贸街3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阎良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50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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