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亲子园需要以下手续:
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主办单位的办园申请。
提交“亲子园开办审批表”。
拟任园长的学历、岗位培训证明。
拟聘任教师、保健医、炊事员的学历、职称证明。
拟办亲子园的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凭证)。
园舍、场所的合法证明(房证)。
拟定亲子园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举办的亲子园还需提交市编委关于编制的批示。
由办园单位(主办人)向所在县(市)区幼教行政部门申报。
经审查合格颁发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办园许可证,并上报市教育局。
亲子园定级:一级以上由市教育局评估认定,二级以上由县(市)区教委认定,并颁发“亲子园级别证书”。
亲子园收费:凭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亲子园级别证书”,由物价部门核实收费项目和标准,并颁发“亲子园收费许可证”和购买亲子园收费报销收费。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卫生许可证。
消防安全证。
建议您在办理亲子园时,先咨询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申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