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二胎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查体证明,由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信,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如有正式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申请书(如户口不在泰山区)。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由双方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子女死亡证明(如已生育两个子女)。
未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如子女已达法定婚龄后死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原有)。
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如申请人年满60周岁)。
准生证。
生育证。
免冠近照。
特殊情况相关证明,如病残儿、收养证明、残疾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建议提前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以确保顺利办理二孩生育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