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设置追诉期的主要原因包括:
及时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和惩处,有助于防止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持续破坏,提升刑罚威慑力。
经过长时间,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秩序可能已经恢复,再追究犯罪意义不大,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追诉时效制度的设定,促使相关部门积极、高效地处理案件,避免案件无限期拖延。
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会灭失,证人的记忆也会模糊,追诉期的设定可以促使司法机关在证据相对容易收集、事实较易查清的合理时间内处理案件。
追诉时效的设定,避免了对犯罪嫌疑人的无限期追诉,为其提供了一个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刑罚的目的除了惩罚犯罪,还有预防犯罪。如果犯罪人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再犯新罪,表明其已改过自新,再对其进行追诉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
追诉期的存在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长期未处理的案件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不稳定因素。
有限司法资源应用于当前紧急和重要的案件,提高司法系统的整体运作效率。
通过设定合理的追诉期限,法律既确保了正义得以伸张,又避免了因长期未处理的案件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法律设置追诉期是为了在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节约司法资源以及实现法律公正与效率平衡等多方面因素之间找到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