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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1 13:50:00    

“感谢您在我和爷爷发生车祸后给予的帮助,让我感受到温暖,长大后我也要帮助他人。”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向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小峰(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小峰的回信让检察官心中涌动着暖流。
2024年某日傍晚,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冲入对向车道,与载着祖孙二人的三轮摩托车猛烈相撞。这场惨烈车祸中,小峰的爷爷当场死亡,15岁的小峰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被送进ICU。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但因其无保险无赔偿能力,小峰一家未能获得分文赔偿。更令人揪心的是,这已是小峰第二次遭遇至亲因交通事故离世的打击。早在小峰两岁时,其父亲便因车祸去世,肇事者当场死亡。母亲独自抚养小峰至9岁后,终因经济窘迫将孩子托付给了祖父母抚养。然而命运多舛,祖母四年前病故,祖父独自一人含辛茹苦抚养小峰至案发时去世。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敏锐发现案件背后的民生困局:小峰肇事后全身多处受伤至今无法行走,母亲为照料儿子辞去工作,再婚后的家庭月收入仅4000元,需抚养两名未成年人,各方筹集的9万余元医疗费已耗尽,二次手术及康复费用缺口巨大。
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后,控申部门迅速启动未成年人救助“绿色通道”,承办检察官走访医院调取病历、赴村镇核实家庭情况、以最快速度完成调查取证、申请审批拨付全流程。最终依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向小峰发放了2万元救助金。
该案是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近两年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5.8万元,以司法温度为“小峰”们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谷晓丽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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