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正本一份,副本根据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准备。
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法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编写证据目录,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授权委托书(如果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证明(上诉时预交)。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上诉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即递交上诉状,口头提起上诉无效。
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规定缴纳上诉费。
请确保所有文件准备齐全,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