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儿童”通常指的是 18岁以下的人。具体定义如下:
该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公约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法律上的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包括从出生到18周岁之间的所有年龄段。对于残疾儿童,如果进行收养,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并依法进行收养登记。遗弃儿童构成遗弃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特别是在涉及法律事务时,要明确儿童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