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前需办理的手续包括: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项目勘察,并签订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
获得初设批复后,进行正式设计。
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订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
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开工建设。
此外,建筑工程还需要办理以下证件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图纸会审纪要。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建议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合规,以便顺利推进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