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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5:14:19    

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或户口签发的日期。若本人信息页无户口住址的,可以提供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者保管单位印章的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双方的有效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如果是集体户口,则本人信息页应载明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若本人信息页无户口住址的,可以提供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者保管单位印章的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应为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现役军人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再(复)婚需提供有效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状况证明,如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如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以及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

婚前体检合格证明,如果有婚前体检的话。

钱款,大约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用于支付结婚证工本费和服务费。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有效和最新的。此外,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登记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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