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时间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刑期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期计算:拘役的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期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综合说明:
判决执行:无论是有期徒刑、拘役还是管制,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羁押折抵:
有期徒刑和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实际应用示例:
有期徒刑:假设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之前已羁押六个月,则实际执行时间为三年减去六个月,即两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