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伤之所以难,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能涉及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多种形式,需要细致梳理和认定,增加了工伤认定的难度。
工伤事故发生后,现场可能被破坏,证人难以找到,劳动者自身也难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受伤与工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可能会故意拖延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据,甚至否认工伤事实,增加了工伤认定的难度和时间成本。
从申请工伤认定到最终作出认定决定,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和规定,导致工伤认定过程漫长。
现行的工伤认定规则可能无法适应新的用工主体和形式,如外卖员、快递员等职业的出现,使得法律依据不够具体和针对性。
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赔偿主体确定难以及民工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都导致社保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只能作出是否撤销劳动部门决定的判决,而不能直接认定工伤或不认定工伤,这限制了法院在工伤认定中的司法裁量权。
综上所述,申请公伤之所以难,是由于劳动关系认定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用人单位不配合、法律程序繁琐、法律法规滞后以及行政诉讼法的限制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