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户口簿原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4. 如有其他相关证明,如婚迁需提供结婚(离婚)证,购房、建房迁移需提供房卡或住房证明等。
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向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 办理迁入手续,包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获得同意迁入后,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迁出手续;
3. 持有迁移证件,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并获取《准迁证》;
4.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5.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