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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公安集中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活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6 10:03:00    

阳光讯 (记者 熊玺 文/图) 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公安碑林分局以保护辖区生物资源多样性为己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历年来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野生鸟类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将此项工作纳入分局党委重要工程,高位部署、强力推进、纵深开展、重拳打击,全方位筑牢野生鸟类保护安全屏障,全力守护生物多样性家园,为美丽碑林生态画卷添彩增色,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辖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按照《西安市全面保护野生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思想自觉,广泛宣传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猎捕和贩卖野生鸟类犯罪的举措和成果,7月24日上午,分局组织民警在全区多点位集中开展保护野生鸟类宣传活动。

针对辖区涉野生鸟类分布特点和易发生非法猎捕、交易的区域,为让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不同场所的人群特点,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东关南街、张家村派出所及辖区园区管理方精准发力,在兴庆公园与朱雀花卉市场分别打造特色宣传场景,让科学认知与法治意识同步扎根群众心中。

在兴庆公园宣传点,民警联合公园管理工作人员,针对晨练群众、亲子游客等不同群体,通过展板展示、手册发放、现场讲解等方式,重点介绍公园及周边常见野生鸟类(如喜鹊、绣鸟、画眉、伯劳等)的识别特征、栖息规律和食性,提高群众对野生鸟类的认知水平,倡导文明观鸟、爱鸟护鸟的良好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捕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买一只非法捕获的野鸟,也是违法行为”…… 在朱雀花卉市场宣传点,民警联合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提醒鸟类经营户 “合法经营需远离非法鸟类交易”,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向前来购物的群众,讲解真实案例、宣传政策法规,让群众清楚认识到 “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 不仅违背生态文明,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对市场内的可疑交易行为 “敢举报、会举报”,携手公安机关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基层派出所作为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 “神经末梢”,以社区警务网格为依托,将野生鸟类保护宣传精准嵌入日常工作,让法律意识和保护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长乐坊派出所聚焦 “法律震慑”,以 “以案释法” 筑牢思想防线。民警深入辖区的老旧小区、沿街商铺,通过张贴印有典型案例的宣传资料,用 “身边事” 教育 “身边人”,详细讲解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饲养及食用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柏树林派出所民警深入居民区、农贸市场、文玩市场等野生鸟类非法交易、猎捕行为易发生的场所,通过 “面对面” 宣传,将保护工作延伸至群众日常生活。

长安路派出所创新 “互动式宣传”,让保护知识 “听得懂、用得上”。民警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广场、休闲长廊等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张贴色彩醒目的野生鸟类保护海报。海报上不仅有辖区常见野生鸟类的图片和名称,还标注了 “哪些鸟受保护”“违法成本有多少” 等关键信息。在现场讲解环节,民警结合近年来侦破的非法猎捕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针对居民关心的 “如何救助受伤鸟类”“发现捕鸟网怎么办” 等实际问题,民警逐一耐心解答。

此次集中宣传是碑林公安推动野生鸟类保护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一环,全局共出动宣传警力230余人,发放、张贴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通过宣传与执法相结合,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筑牢了辖区野生鸟类的保护防线,不仅 “扬” 了保护野生鸟类的 “声威”,更凝聚了全社会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的共识。

野生鸟类的安全,是生态环境 “健康度” 的重要指标。碑林公安将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强化执法打击,与林业、环保、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组织等部门紧密协作,共同为维护碑林辖区良好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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