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物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召集全体业主大会,针对更换物业公司的决定进行投票。
会议上需要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没有到位,对所有业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业主们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和原物业公司解除合作,重新选聘其他物业公司。
小区和原物业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已经到期,这时也可以申请更换物业。
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此时小区可以更换物业企业。
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在进行物业变更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合规。特别是在解除与原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和签订新合同时,需要谨慎处理。
新物业公司必须具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的法人资格。
需要有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在管项目总建筑面积累计超过10万平方米。
拟任小区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业主委员会在更换物业公司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决策,确保更换过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换物业需要满足多种条件,包括业主大会投票同意、管理服务不到位、合同到期、物业公司丧失经营资格或资质、约定解除、业主行使任意解除权、合法合规操作以及新物业公司的资格要求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更换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