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且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这些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等。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负责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
涉及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的管理。
综上所述,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全国专利工作的主要部门,而地方知识产权局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