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拘留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伤害程度和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处以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可处以 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处以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打架斗殴的拘留时间主要依据受害者的伤情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受害者伤情为轻微伤,则一般处以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果受害者伤情为轻伤或以上,则涉嫌刑事犯罪,打人者可能会被刑事拘留,拘留时间最长为三十七天。
此外,如果案件涉及结伙殴打、伤害他人、伤害特定人群(如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或多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拘留时间可能会进一步延长至十五日以上。
因此,打架斗殴的拘留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