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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提前多久通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7:29: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

建议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劳动者,以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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